群主?群组?都不是,是群租

2022-09-02 09:54:24 admin 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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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语:当肉身只是一时沉溺于生活的眩晕中,这种享乐并不能持久,身体终将堕入无尽的、虚无的深渊(肉身思议);个体享乐的消极自由与人民公意的积极自由,殊途同归,都没能克服身体的在世痛苦,各自遭遇绝望的虚无。

 

关于租房乱象二三事


已有2亿左右的“新市民”,以租房形式生活在京津翼、长三角、粤港澳、成渝等各大城市之间。

 

大多数人都有过租房或者租铺的经历,不管是作为房东或者租客,对“租房”这事儿都不陌生。

 

住房租赁市场的稳健发展,既能调节住房交易市场压力,又能满足城镇人民刚性住房需求。

 

然而,租房乱象,已是层出不穷。

 

“虚假房源与租金贷”,是黑中介的惯用伎俩。

 

曾曝出过不少类似这样的案子——租客被黑中介的虚假房源信息引诱,落入圈套,遭受经济损失。


一般的套路过程为:对方说租房需要绑定银行卡,每月自动扣款,然后要求租客下载一款“XX分期”的 APP,于是就被某个租房平台诱骗办理了租金贷,遭受损失。

 

北京也曾爆过一个关于租赁纠纷的、较为罕见的案子:某毕业生(租客)通过中介公司介绍,看中某房东的一套出租房屋,租客与房东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;没想到入住才两天,租客就开始出现头疼、恶心的症状,于是自行购买设备对承租房屋进行空气质量检测,竟然发现房屋空气甲醛浓度严重超标!

 

此外,其实依据“住房租赁条例(征求意见稿)”的有关规定,房东若将地下室、厨房、单独出租或随意进入租客房间,就可能已经触犯法律了。

 

动魄惊心的群租房内置


为何会出现触目惊心的群租房?

 

空间,还是空间。

 

全国各地都有群租房现象,这一群体俗称“蚁族”。

 

大多数群租房是这样的景况:利用隔断营造更大空间,狭小的空间挤满人,厨房改成卧室、电线东拉西接…

 

一套两室两厅的房间,居然可以被“巧夺天工”地间隔成六个小卧室!

 

这种群租房,价格由几百至一千不等,要看房子大小、是否带厕所,虽是合租,也供不应求。

 

群租房的租客,以刚毕业的年轻人为主,价格便宜,可直接拎包入住,无需做饭等特殊要求,只要有个床位,一个电脑台即可,也常是一房难求。

 

公共厨房住人,当然是违规;几家租户在卧室里用电磁炉做饭,房屋通道狭小,仅能容纳一人行走,安全隐患且不论;房屋通道的地板,也要全用海绵垫铺上一层,拿来隔音,以防楼下举报…

 

这种隔断的安全隐患很高,电压负荷一下就会过大,使用的大功率电器极易跳闸,很容易起火,一着火即易燃,不容易扑灭…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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群租房的出现,是如何可能的?


个别房东或房屋中介,为了牟利,确实有可能将完整的居民住宅分割出租。

 

扰民的噪音、消防隐患、人员管理等问题,暂且不论。

 

如单论这种现象的话,通过改变房屋结构、用隔断改造成卧室的群租房,是如何可能的?

 

这里头,有一个“产权”的因素。

 

产权是一个社会强制实施的、选择一种经济品的使用与用途的权利。

 

产权,一般包含三个基本要素——选择资源用途的排他性,即“只能是你自己,而不是别人,可以对选择做出相关决策”;从资源获得收益的排他性,即“你获得这个资源产生的全部收益”;相互同意交换的权利,即“你可以就自己掌握的资源,自由与别人交换”。

 

私人使用权,是指由私人或个人决定使用资源的权利。有权决定怎样使用,但不一定是自己使用。

 

房子是我的,我有权决定将之毁了,或在不干扰他人的情况下把它烧了,或者装潢房屋、改变房屋的结构(要是出租的话,则另当别论)…


一块土地是我的,我有权不准外人进入,我也可决定作为公用,只要外人不在土地上作违法之事,他们要在这地上游戏我就不管…

 

重要的是,我有权决定怎样使用,事实上怎样使用是另一回事。你借用或租用,我有权约束你的用法,你若不守信,在原则上我可以诉之于法。这是我的私有(决定)使用权与转让权合并的行为了。


私人的使用权是指有权私人使用,也可以不私用,重点是有权决定由谁使用和怎样使用。

 

此外,这个使用权的范围一定是有约束、有限制的。

 

私人使用权的界定有用途(权项)的约束,而每种用途也有上限(权限)。没有用途的约束或上限,他人的权利就不能受到保障,私有产权就不能在社会中成立了。

 

“所有权”本身,其实不重要,可有可无;永久年限较重要,但不需“永久”,有足够的年限保障,或有明确的规定可延期,就行了;自由转让权则非常重要,不可或缺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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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为应对“群租”现象,有哪些具体措施?


别看深圳好像非常光鲜亮丽,深圳的“居住证制度”、“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”,以及“出租屋管理的编码卡制度”等,也只不过是近三年前才试行。

 

在深圳居住1年以上的流动人口,有500多万人,也不在少数,其中大多数有稳定职业、固定住所,已成事实上的居民,他们迫切希望能享受到市民待遇。

 

据相关规定,深圳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米,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,有法定赡养、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。

 

其中,“2人”与“5平米”的要求是一种“并且”关系,比如一间卧室面积达25平米,也不能只满足人均5平米的要求让5个租客租住。

 

深圳对集体宿舍的出租屋也有相关规定,租住者平均使用面积不低于3平米,个人租房的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6平米,否则管理部门将对实际超出人数按每人200元罚款。

 

并且,应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出租单位,不得把房屋分割出租,不得按床位出租,厨房、卫生间、阳台、地下储存室等不得出租居住。

 

此外,为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,缓解新市民、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,深圳已发布了“关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”。

 

其中,为防范出租床位等“群租”乱象,改造为宿舍形式的保障性租赁住房,原则上应趸租给用工单位,作为员工宿舍。


(感谢阅读,敬请指正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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